宁波市商务局近日宣布启动第四期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亿元,覆盖汽车购置及基础生活消费等多个领域。此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筹划,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补贴名额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额度用完即止。
在汽车消费券方面,政策采用“现金补贴+消费券”组合模式,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提供分档补贴。购车发票含税价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现金补贴1000元并配发价值2000元的消费券;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现金补贴2000元并配发价值3000元的消费券;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现金补贴4000元并配发价值4000元的消费券;30万元以上的则最高可获6000元现金补贴加5000元消费券,合计最高补贴1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汽车消费券不得与国家层面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以及省级置换补贴叠加使用,确保财政补贴的精准投放。各区县将通过线上平台受理申领,消费者需提供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材料,完成信息核实后方可领取相应补贴。
基础消费券分为商超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两类。商超消费券适用于线上线下实物商品消费,涵盖化妆品、服装、食品、家电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政府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20%;餐饮消费券则用于餐饮场景,补贴比例最高可达30%,旨在激活服务消费链条,提升餐饮业复苏力度。
此外,活动还推出“有奖发票”消费券。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凭单张金额200元以上的电子普通发票参与即时抽奖,中奖后以消费券形式发放,政府补贴最高可达50%。该项措施鼓励居民在正规渠道消费,同时提升发票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所有消费券均设有使用期限,消费者需在券面标注的有效期内完成消费,逾期作废。各区县将同步发布具体申领渠道和使用细则,确保信息透明、操作便捷。
本轮消费券发放正值年底消费旺季,政府希望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居民合理消费,提升汽车及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意愿,进而带动本地经济增长。业内人士指出,若补贴政策执行顺畅,预计将对宁波汽车销量和零售业绩产生积极拉动效应。
截至目前,部分区县已开启线上申领平台,市民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指定网站提交材料。相关部门提醒,因补贴名额有限,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尽早办理,以免错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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